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高等教育>招录信息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12-21 08:38 【字体: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我院对在2021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违纪考生给予了取消违纪科目成绩的处理,对考试作弊和其他违规考生给予了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对违规考生均制作了《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将违规考生信息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现将违规处理决定书送达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请相关考生1221日起3日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对送达的违规处理决定书进行查收自助服务系统违规处理决定书查收功能一经开通,违规处理决定书即视为已送达,功能开通日为送达日期。


二、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本通告发布或者考生收到我院发送的考生违规处理决定送达短信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


对以上告知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1-8809030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1221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通告

21326445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