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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公告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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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0-07-18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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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公告


根据我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4号)要求,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将于82日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于81日规定的时间(8:00-12:0014:30-17:30)前往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参加口试所需费用自理。

2.考生须在考试前14天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自行下载《2020年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1),并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熟悉相关要求。

3.考生在考试前14天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地区,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湘人员和境外来湘人员接触。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及承诺书》。考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报名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4.考生须在81日办理报名手续时提交《健康卡及承诺书》并熟悉考场,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电子健康卡(绿码)。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影响第二天正常参加考试。

5.考生须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排队候考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体温检测后,方能进入考场。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生守则》(附件2)有关要求,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7. 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在上岗前14天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并逐级报告有关部门。

8.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湖南省 2020 年高考非英语语种口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2

考生守则

一、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体温检测和安检后,方能进入候考区域和考场

四、考试期间,考生须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五、考生进入候考区域和考场,只能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橡皮,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六、考生接受安检进入候考区域和考场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候考区域和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考试所发材料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七、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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