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09-12 16:01
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湘教发〔2022〕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与起草过程
2022年3月10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湖南省教育厅牵头起草《实施办法》,并征求了省委网信办等四个部门(单位)和高校意见。《实施办法》通过湖南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由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于2022年9月1日印发实施。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八章三十一条,分为总则、高校主体职责、教师的职责与管理、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课程平台管理、质量管理和激励、协同联动管理、附则等内容。文件的章节结构,以及涉及到原则性、规定性内容的具体条款,参照教育部文件拟定,另外增加了体现我省特色以及国家最新要求的相关内容。
(一)总则。《实施办法》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实施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运行监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高校主体职责。明确高校是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强调高校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选用管理、规范学分认定和注重应用共享。
(三)教师的职责与管理。明确课程责任教师、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创新教学方式、规范课程内容、教师管理和考核。
(四)学习规范与考试纪律。强调在线学习管理、严格在线考试管理、严查违纪违规行为。
(五)课程平台管理。强调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须按《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建设,确保安全。严格把控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保障课程平台运行服务,落实课程学习过程监管制度和课程平台“黑白名单”制度。
(六)质量管理和激励。选课高校要对在线开放课程实施多维动态评价,重视听取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体验感受和建议意见。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管理激励政策。
(七)协同联动管理。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主体责任,各厅局根据自身业务内容,协同联合管理。
(八)附则。对其他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
三、《实施办法》如何落实
《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后,省教育厅督促各高校制定完善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相关厅局根据文件内容和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四、《实施办法》特色亮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高校的主体责任。高校要制定本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实施办法,对选用的课程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探索建立多元化学习路径和学习成果的认定机制。
二是紧贴高校实际情况。针对“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法依规对身份认证、课程内容、讨论记录、学习数据实施监控。
三是将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结合。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管理激励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建设、应用和推广,吸引教师、学生使用在线开放课程。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建立并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