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解读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01-26 16:29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联合制定公布了《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湘教发〔2022〕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负面清单》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基本考虑是什么?
中央“双减”文件明确要求,“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并将“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列为“双减”工作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之一。为此,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如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22号),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62号)、《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等,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中小学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此前,我省还就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出台了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对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作出许多规定,为规范校外培训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但这些禁止性规定散落在系列文件之中,没有形成体系,不便于查找和执行。
基于此,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关于规范校外培训的禁止性规定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形成《负面清单》,但没有改变原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负面清单》的制定和公布,有利于校外培训机构厘清办学行为边界,也便于相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掌握依据和尺度。
二、《负面清单》的制定经历了哪些过程?
一是前期调研准备。在工作调度、督查、相关会议及日常交流中,我们充分了解到各地校外培训整治中的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和基层需求。2021年12月上旬,安排专人全面收集近年来特别是“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中央和我省印发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认真研读、全面梳理。
二是整理形成初稿。对众多制度文件,经反复研究,针对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选取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基层治理最需要的法律法规条文和政策性规定,分类归纳整理出50个事项的禁止性规定。
三是集思广益修改。12月下旬,征求了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5个市州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在广泛吸纳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以8个部门联合发文,以增强其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负面清单》包括了哪些主要内容?
《负面清单》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和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明确50个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共概括为6个方面,包括:培训主体与资质、培训时间与时量、培训地点与场所、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收费与资金监管、广告宣传与机构运营。
四、《负面清单》如何执行落实?
《负面清单》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设置了边界线,也为各级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监管划定了基准线。在校外培训治理中,各地要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是认真组织宣传解读,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遵照执行,并在培训场所醒目处张贴《负面清单》,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是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违反负面清单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及时列入当地培训机构“黑名单”。
三是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认真梳理校外违规培训突出问题及严肃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反馈,不断改进工作,推进校外培训治理见实效、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