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3-06-27 10:54
HNPR-2023-03014
湘教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省属各普通本科高校:
现将《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湖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湘教发〔2022〕19号)等文件编制。
二、各校在印发招生简章、编制招生计划、制订教学计划、进行学籍管理、核发毕业证书等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目录》公布的专业名称、学制年限为准。《目录》未公布的专业,各校不得安排招生。凡违规安排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标注“J”的专业,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招收师范和非师范学生的人数。
四、专业代码加注“T”的表示特设专业,加注“K”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加注“H”的表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五、本通知自2023年6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