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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3-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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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1303008

湘教通〔2013149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继续采取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治本之策的同时,教育部定于2013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湖南省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湘教发〔201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省开展该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51日前,从市、县、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自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逐级上报自查报告,各市州教育局应于5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省教育厅也将配合开展抽查并通报情况。

二、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省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073184714899),受理全省范围内比较重大的违规问题的监督举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三、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商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

四、规范教育教学安排,管控学生负担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要求,规范教学时间、学生作息时间、课外作业时量、考试次数和科目、体育锻炼时间等安排,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不占用节假日组织成建制补课,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有效管控学生课业负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辖学校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五、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教育部将通过设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微言教育推出专栏对各地报送的身边的好学校进行报道,同时将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微话题及微活动等。省教育厅也将在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等设置专栏,对各地“身边的好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展示。各地各学校既要充分发挥本单位门户网站的作用,也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逐级上报,供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更大范围内集中展示。

六、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省教育厅将在继续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各市州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机制,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

七、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学论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并采取新闻发布会、采访、专栏、微话题、综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地要将减负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要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各地要将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将协调媒体进行报道,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进行宣传。

八、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减负万里行活动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行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切实把减负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教育部门要制订对下一级教育部门减负工作的考核目标,县级教育部门要与义务教育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责任书,建立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做好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地在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中央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厉行节约,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慧林,0731847154944714912@163.com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及自查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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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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