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2-04-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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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HNEDU-2012-747635 | 生成日期:2012-04-05 | 发文机构:湖南省教育厅 |
发文字号:湘教发〔2012〕14号 | 信息类别:义务教育 | |
内容概述:《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 |
关于印发《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
第一章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 教学点建设
第四条
教学点原则上在原村小基础上设置,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支持教学点建设,
第三章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四章
第十二条
加强教学点教师培训,
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应向教学点教师倾斜。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五章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六章
第二十条
主题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