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8 00:00
索引号:
文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信息时效期:
签署日期:
登记日期:
所属机构: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
公开责任部门:
关于我省中等师范学校 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 |
湘教毕字[1998]1号 |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我省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以及小学师资的需求情况,进一步改革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已势在必行。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在湘有普师招生任务的省外学校,从1998年开始,招收的普通中师(含小教大专班)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主要面向全省小学自主择业,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需择优录用。各地接此通知后,据此精神向社会、家长及考生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中等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