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和教育书刊等订购行为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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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3]42号 |
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和教育书刊等订购行为的通知 |
最近,我厅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少数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仍然存在着违规编写并发行《暑假作业》、强制学生购买和使用省定书目以外的学具、有关读书活动读本等教辅材料、书刊以及其他学生学习生活用品的现象,加重了学生经济负担,损害了群众利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为此,特通知如下: 1、要从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教育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出发,在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全省市州教育局长、纪检组长会议精神,认真规范教育系统自身收费行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中小学教辅资料和教育书刊等订购行为的规范工作。 2、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各学校违反规定组织编写暑假寒假作业、习题集、测试手册、会考指导书籍等各种复习辅导资料,并强求学生统一购买。 3、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各科基础训练等各种教学辅导资料、教育书刊及面向学生的各种读书活动读本,经省同意准入的学具等,都必须坚持学生自愿订阅订购的原则,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订购。 4、其他学生学习和生活用品,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收费,强制学生购买。 5、全省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清理本期以来“自愿订购”的情况。(1)凡违规组织编写并发行的各种复习辅导资料,必须立即无条件清退,所收经费必须全额退还给学生。(2)各种正式出版的辅导资料、教育书刊、读书活动读本及学具,也必须逐校逐生清理;凡学生不愿意的,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款,并不准在今后的教学和管理活动中对这些学生故意刁难或变相刁难。(3)清理处理结果请各市州教育局在3月25日前报我厅监察室。 6、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同意,谁负责”的原则,对清理不彻底和今后又发生此类问题的,一律从严查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