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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服务保障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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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通[2008]16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
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服务保障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从2003年开始试点,至2007年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分别建成了三种模式的终端站点。为进一步推动远程教育应用,更好地发挥远教设施使用效益,现就有关远教工程服务保障及应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远教工程服务保障及应用工作的统筹,要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教师、教研、电教等部门加强教学应用培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探索三种模式的课堂教学形式。同时要指导学校加强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课堂应用能力。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活动,组织交流应用经验,发现培育和推广应用典型,不断提高应用水平。

    二、各级电教部门要把保障远教设施日常运转与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教育技术指导与服务范畴,负责指导学校的设备维护和更新换代,以及IP资源接收等工作,保障远教工程设施运行及服务质量。要指导学校落实远教设施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开展校本培训,确保远教设备正常高效运转。

    三、各项目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校长要对远教设施的保管、维护、使用全面负责,要明确技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使用登记,资源收集等工作。要鼓励教师通过自我学习,校本教研和相互观摩、听课评课等多种活动,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与应用能力。要形成三种模式教学应用的良好氛围,鼓励探索实践,教学创新,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确保经费投入,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远程教育运转经费投入,并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根据需要在年初将远程教育(含软件、硬件)购建费纳入预算。同时,要积极与电信部门协商,落实中小学接入互联网优惠政策;争取电力部门支持,确保学校用电稳定并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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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服务保障及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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