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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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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通[2008]116号
关于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我省义务教育新的课程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种新型的课程形态,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价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课程开设,切实加强课程管理,认真做好有关实施工作。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综合实践活动是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必须开设的国家课程。目前,我省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有:7至9年级开设了以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着眼点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和以操作性学习为基本特征的“劳动与技术”及“绿色证书”(农村中学)教育;在3至9年级设置了帮助学生发展适应信息时代需要的信息素养为目的“信息技术”和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为目标的“科技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是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重大转变的突破口,是真正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提高学生探究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对丰富学生的经验,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实施。

    二、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领导、管理与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一课程的领导、管理和研究,要把对学校的管理与对学校的指导结合起来,支持教研部门帮助学校领导和教师转变观念,指导学校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和科技辅导员,负责本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研究指导工作。各校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队伍,在深入学习、强化培训的基础上,使他们成为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力军。

    三、要加强综合实践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各地各校要研究和分析地方和社区的背景和条件,充分挖掘地方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文化状况、民族文化传统等方面的课程资源,体现课程资源的地方性特色。城镇和农村中小学应开设劳动场所,建立劳技及科技活动教室,各地、各校还可利用社区教育网络和相应的条件,建立稳定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和科技活动中心。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校外活动场所要向中小学开放,方便学生参观、考察、实践。

    四、要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研究,发挥其推动和导向作用。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制度,培养配备专职教师,落实课时安排。要鼓励学生建立综合实践活动档案,了解和肯定自己的能力。要对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予以鼓励和肯定。要按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的要求,认真研究具体评价方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其推动和导向作用。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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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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