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城区中小学走读生早读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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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4 ] 197 号 |
关于取消城区中小学走读生早读制度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减负工作的要求,切实减轻城区中小学生过重学习负担,从今年秋季起,我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区中小学走读生早读制度一律取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此项规定传达至所属学校,并对学校执行此项规定以及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对社会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地区和学校,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OO四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