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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湖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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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通[ 2005 ] 193 号
关于启用《湖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中央驻湘单位和省直单位人事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学厅[2004]4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符合《意见》所规定发放就业报到证条件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向其发放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此,我厅印制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样式附后),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根据《意见》精神,我厅印制的《湖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湖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样式)
  


                             湖南省教育厅(盖章)
                                二OO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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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湖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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