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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9-22 00:00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1号)

 

    第七条 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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