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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9-19 00:00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

 

    第六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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