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第 448 号 |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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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第 448 号 |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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