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1-11-17 15:27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湘教发〔2021〕49号
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
“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资委、银保监分局:
现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教发〔2021〕5 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对照《意见》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并填写《湖南省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情况汇总表》,形成清理整顿情况报告,于11月1日前上报对口省直有关部门,并同步抄送所在市州教育(体)局,由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及电话:李少华,0731-84760398;
电子邮箱:hnjytjhc@163.com。
附件:湖南省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情况汇总表
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国资委 湖南银保监局
2021年9月12日
附件
湖南省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序号 | 清理前使用名称 | 清理后规范名称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注:表格中“单位联系人”是指被清理整顿机构联系人。
链接地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7050/202105/t20210518_532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