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
高中校长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1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学教师校长“省培计划”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湘教通〔2020〕19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快我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队伍综合能力,我厅决定举办2021年全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及条件
今年参训对象为全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的省、市级以上示范性高中学校校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2020年参加此项目培训的校长不再安排),在本区域内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培训计划及分配
年度培训计划共70人,每个民族县、脱贫县各安排1-2人(双重身份县除古丈、靖州、通道、武陵源区外均安排2人)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队伍建设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技术应用等专题,旨在拓展参训校长区域教育发展策略思路,提升办学能力、创新教学管理,依法治校,提高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推进学校教育改革适应性发展。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10月20日报到,10月29日离会。
培训地点: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1号,前台电话:010-80528888。
五、工作要求
1. 派出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要根据参训条件和要求,结合本地区高中校长队伍建设的实际与需要,精心遴选送培对象,明确目标与要求,及时通知学员参加培训,督促其主动申请加入培训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请派出市州教育(体)局于10月9日前将《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学员汇总名册》(附件3)报送至邮箱1461618347@qq.com。
2.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湖南省、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各参训学员要认真配合做好培训期间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学员报到时提供健康码、个人14天行程轨迹证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附件4)、抵京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培训报到前14天内有疫区行程史的或出现发烧、干咳等不适应症状的,不应参加培训。需服用常用药品的学员,须在《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报名表》(附件2)备注栏内填写个人病情、病史、过敏情况,并在报到时告知北京外国语大学国(省)培项目组工作人员。
3. 学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仔细阅读《培训承诺书》(附件5),亲笔签名确认后,报到时提交北京外国语大学国(省)培项目组工作人员。
4.培训期间安排校长论坛,请参训校长结合本地区、本校办学特色、经验和本人管理治校的思考,总结学校特色和亮点,自拟题目,有针对性地做好论坛发言准备。
六、培训经费安排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由省教育厅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学员往返差旅费和核酸检测费用由派出单位报销。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杨朝刚、韩晓霞,联系电话:0731-84712883。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省)培计划项目组,张任媛,134****3663。
附件:1.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计划分配表
2.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学员报名表
3.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学员汇总名册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
5. 培训承诺书
6. 2021年湖南省“省培计划”—— 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S102)开班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9日
关于举办2021年湖南省民族地区脱贫地区高中校长研修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