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设置事项公示
高等学校设置事项公示
现将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转设为张家界学院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2月24日。
设置事项 |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转设为张家界学院(本科) |
设置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号) |
专家组考察评议意见 | 同意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按程序申报转设为张家界学院 |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形成文字材料,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信和匿名电话等一般不予受理。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4720540
电子邮箱:hnjytjhc@163.com
联系人:李少华
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410006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