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教通[2020]306号 关于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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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
根据《湖南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暂行)》《湖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为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平稳过渡,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安全有序落地,现就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性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合格性考试继续安排在6月高考结束后进行,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日。其中,6月12日-14日为高二年级学生考试时间,6月15日为高一年级学生考试时间。
二、考试科目
高一年级学生统一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四科。各科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相关规定为依据。
高二年级学生合格性考试方式不变,即统一报考全部九个统考科目,各科考试内容以《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说明》相关规定为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2021年,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将正式落地。6月中上旬,高中三个年级学生将分别参加统一考试,加上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2021年高考和学考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地要统筹做好高考和学考工作,提前研究部署,深入研判组考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准备。
(二)合理安排高中教学计划。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严格依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展教学,科学安排教学进度,有序组织考生复习备考。
(三)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基础条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基础条件,加强标准化考点和保密室建设,确保容量足够。要统筹考点设置和监考安排,科学调配考务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业务培训,确保试卷保密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2021年合格性考试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