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0-07-16 17:29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2020年9月上旬开展2020年度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抽查工作由我厅统筹,省教科院职成所负责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与抽查对象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毕业设计抽查以检查各校毕业设计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为主,主要评价毕业设计工作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并通过抽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以评价学校毕业设计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抽查对象为全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2019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5日期间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历注册标注为“毕业”状态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工作安排
1.7月20日前,各校从湖南省职业院校质量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218.76.27.10:7701/Login.aspx,以下简称“数据管理平台”)下载名单,核对学生信息。我厅将以2020年7月15日24时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标注为“毕业”状态的学生名单为基础数据,将学生名单上传至数据管理平台。
2.各校在本校官网上建立“毕业设计专题栏目”,设立“学校毕业设计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两个一级条目。“学校毕业设计工作”条目上传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的制度文件及组织实施过程资料,依次展示管理制度、相关标准、2020年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方案、毕业设计考核成绩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栏目上传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并分别链接到对应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展示”栏目,依次展示任务书、毕业设计成果。
3. 8月31日前,各校将“毕业设计专题栏目”链接地址上传到数据管理平台。
4.我厅组织专家采用网络评阅方式查看相关资料,评价学校毕业设计工作。今年,不对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进行具体评价打分。
三、其他
1.各学校应高度重视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工作,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创新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组织管理,修订完善2020年毕业设计工作方案。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对学生顶岗实习等方面的影响,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合理调整学生毕业设计任务以及毕业设计指导和答辩流程。要按照学校毕业设计工作方案,确保毕业设计工作各环节实施到位,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毕业设计抽查期间,须保持学校相关平台网络畅通,确保所有上传至网上的资料均可在线打开。对在评审期间不能打开的资料,按未提交资料处理。
3.工作联系人
(1)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职成处909办公室
联 系 人:易宣辰、肖 帅、刘彦奇;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0731-84714937;
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2)省教科院职成所
联系人:杜佳琳、阚 柯、舒底清;
联系电话:0731-84402943、84402935。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毕业设计工作评价标准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
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毕业设计工作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1.管理机制。以学生毕业设计相关制度文件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学校毕业设计的管理机构设置、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和相关标准制订情况。
2.组织实施。以学生毕业设计组织实施部门的工作方案、指导教师任务分配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毕业设计工作实施的规范性。
3.质量监控。以学校毕业设计质量监控标准、部门及教师考核材料以及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质量为主要考察依据,重点评价学校对毕业设计质量监控的有效性。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
(见附表)
附表 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 标 内 涵 分值权重(%) 1.管理机制 1.1 管理机构 有明确的毕业设计管理机构,并确定了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考核和监督分工明确。 5 1.2 管理制度 制订了毕业设计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对毕业设计工作安排、毕业设计任务分配、指导教师配备、毕业设计教学组织、毕业设计成果要求、毕业设计成果考核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毕业设计工作问责机制。 10 1.3 相关标准 毕业设计作为必修课列入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制订了相应毕业设计标准,对毕业设计课题选择、实施流程和技术规范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5 2.组织实施 2.1 工作布置 实施部门制定了详细的毕业设计工作方案,对院(系)毕业设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布置。 5 2.2 教师配备 配备了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5人;探索了毕业设计“双导师”制。 5 2.3 任务下达 指导教师给每位学生下达了毕业设计任务,同一选题不超过3名学生同时使用,学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毕业设计选题每年更新30%左右,每4年全部更新一次。 10 2.4 教学组织 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选题、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设计、形成毕业设计成果、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等;毕业设计指导记录完整,指导过程真实有效。 10 2.5 考核评价 毕业设计成果评价、答辩评价等环节规范实施,有评价记录,评价结果客观。 10 3.质量监控 3.1 监控运行 学校制定了毕业设计质量监控标准,开展了毕业设计抽查工作。 5 3.2 毕业设计成果质量 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质量普遍较高,未发现任何形式的剽窃与抄袭。 30 3.3 结果运用 学校将毕业设计质量抽查结果与部门工作及教师个人考核挂钩。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