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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学生安全重点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项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3-31 11:05 【字体: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学生安全重点问题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项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重点任务的通知》(湘安办函〔202012号)要求,集中整治学生安全重大问题,坚决防范全省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及以上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现就集中整治校车安全等学生安全重点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提出如下三项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20331


集中整治学生安全重点问题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项措施


为集中整治学生安全重点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全省教育系统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现提出如下三项措施。

一、校车发车前,学校应当进行查验,发现存在超载、驾驶人疲劳驾驶、无符合法定条件的随车照管人员等妨碍校车安全情形的,一律不得放行;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被多次投诉举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的校车驾驶人,配备校车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一律调离校车驾驶岗位;凡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的载客汽车,202041日以后一律不得继续作为校车使用。

二、对在马路上开展体育锻炼和幼儿游戏活动的学校校长或幼儿园园长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三、对发生较大学生溺水事故的地区或学校,一律要进行事故倒查,凡教育和宣传工作不到位,甚至工作失职失责的,一律通报,一律约谈,一律扣分,一律督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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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学生安全重点问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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