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0全省县处级以上(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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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0全省县处级以上(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 |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0全省县处级以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重点内容〉的通知》(湘宣发〔202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省高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通知要求,完善理论学习机制,不断在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上创新思路举措,强化理论学习成效。
二、各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深入学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作为今年学习重点之一,纳入全年整体学习计划之中。
三、省委教育工委已将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底意识形态述职评议内容。各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总结、开展学习及学习成果转化运用情况,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殷劭,联系电话:82204082,邮箱:hnjygwxcb@163.com。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校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