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湖南省农村中小学
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根据《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09〕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2〕88号)等文件要求,经考核,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小学等18所学校的劳动实践场所规划科学、管理规范、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效果突出、社会反响良好,被认定为“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劳动实践场所,充分发挥场所的各项功能,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开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2019年湖南省农村中小学
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小学
长沙市雨花区跳马小学
长沙市雨花区枫树山中航城小学
株洲市芦淞区白关中学
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樊家庙中学
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中心小学
桃源县第八中学
武冈市水西门街道办事处龙田中心小学
永州市零陵区石岩头镇中学
永州市零陵区石山脚乡中学
祁东县石亭子镇中学
安仁县牌楼中心小学
宜章县岩泉镇中学
桑植县凉水口中学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渠阳镇横江桥小学
沅陵县陈家滩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溆浦县深子湖镇中学
新化县圳上镇山溪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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