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8-12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9256

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下简称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是巩固全面改薄工作成果,推动教育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紧迫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部署、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级实施的体制机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省级统筹标准制定、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工作推进和考核督办等各项工作市州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明确建设重点,抓好规划编制,督促建设进度等;县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保障经费。各地要按照《意见》确定的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及有关要求,编制项目规划,改善薄弱环节,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要加大经费筹措力度,加强中央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结合实际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项目建设经费。

三、规范实施,确保实效。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对每所项目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新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要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防止发生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市州、项目县进行目标管理考评。市州政府及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薄改与能力提升规划任务。

                         

湖南省教育厅

                                                           201982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意见的通知

979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