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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3-25 09:49 【字体:

 

 

湘教通[2019]82

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

9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我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将对全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凡举办有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法学等9个本科专业,且截至2018年8月已有3届及以上毕业生的,均纳入本次专业综合评价范围。学校已提交撤销报告,且经我厅同意的专业,可不参加本次专业综合评价。具体评价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依据

我厅组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等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以《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与评价办法(修订稿)》为依据,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法学类(含法学)等五类9个本科专业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见附件2),作为相关专业综合评价的依据。

三、评价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评价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充分发挥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作用,由湖南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数据采集与公示。依托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信息平台进行。各高校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指南(2.0版)》(见附件3)要求采集数据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学校上传的所有数据及材料将面向社会公示。有关“学生教学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及“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的具体办法,由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3.数据互查及修正。各高校要指定数据核查人员相互核查外校被评专业点的数据信息,并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信息平台中对质疑数据项进行标记;信息平台将如实记录各校互查意见,并分专业点形成互查意见清单。互查数据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互查结束后,各高校相关专业要根据互查意见清单,对数据进行调整和处理,并对互查中提出的所有质疑数据,向本专业类教指委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第二轮互查主要针对第一轮互查中提出质疑的数据进行。

4.时间安排。专业综合评价时间为2019年3月至6月。4月底前完成综合评价基础数据及专业数据信息填报、上传;5月底前完成材料公示及数据互查、修正;6月下旬前相关教指委组织专家完成定量指标数据审核确认及定性指标的评价。有关具体安排由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四、评价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明确专业评价负责机构和人员,积极动员师生认真完成专业评价工作。

2.各高校要认真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诚信保障办法(试行)》(见附件4)有关要求,确保学校所有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共同维护和确保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质量及社会信誉度。各高校参评专业均须填写《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材料填报自我核查确认书》,并报送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建立数据院校互查制度,是督促各校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的重要手段。各高校既要认真组织本校各专业的数据采集、整理、审核和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也要本着尊重、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其他高校数据进行质疑标记,严禁有任何恶意的数据质疑标记行为发生。

3.各高校应及时总结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1.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2.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人:袁东敏、陈宏图,联系电话:0731-84402933,电子邮箱:240338668@qq.com,邮编,410005,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科院办公大楼720室。

3.湖南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郭克华,联系电话:0731-88877936(办),电子邮箱:guokehua@csu.edu.cn,邮编:410083,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民主楼310。

4.湖南省普通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周忠宝,联系电话:0731-88822899(办),电子邮箱:z.b.zhou@163.com,邮编:410082,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5.湖南省普通高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蔺永诚,联系电话:0731-88877953(办),电子邮箱:yclin@csu.edu.cn,邮编:410083,地址:湖南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6.湖南省普通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秦志辉,联系电话:0731-88822351(办),电子邮箱:zhqin@hnu.edu.cn,邮编:410082,地址: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7.湖南省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肖北庚,联系电话:0731-88872026(办),电子邮箱:xiaobeigeng@yahoo.cn,邮编:410081,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河西二里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软件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单位名单

2.五类9个本科专业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指南(2.0版)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诚信保障办法(试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9320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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