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年度办学审核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8]564号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 年度办学审核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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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本科高校,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严肃整顿成人函授教育秩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函授站设置及管理办法》(湘教发〔2013〕2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年度办学审核与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各高校要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各自办学定位与特色优势,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成人特点,加强高水平成人教育专业、课程、教材与函授站建设,同时以学习者为中心,以信息化为重点,抓紧建立渠道更加通畅、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利、监管更加有效的成人教育体系,努力把函授站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三、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规划,严格条件准入,科学合理设置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同时坚持从严治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成人教育函授站招生宣传、教育教学等办学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并对违规招生宣传、办学质量低下的函授站及时撤销备案。请各市州及时汇总本地函授站设置备案情况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巩德亮; 联系电话:0731-84720854; 邮箱:gjc_hnedu@126.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