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说明
湘学位办〔2018〕12号
关于2018年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说明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近期,我办接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说明。现将有关说明内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
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需报送以下材料:
1.《自主审核单位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
2. 《自主审核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
3.《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审核标准》;
4. 《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材料1~4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办公室(联系电话及邮箱:010-66096787,010-66097848,xueweichu@moe.edu.cn。材料接收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5.《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6. 《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授权点论证报告》。
材料5、6应于2018年10月24日前报我办。
所有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一份及扫描PDF电子文档。《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汇总表》还需提供XLS版电子文档。
二、关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由于工程类别即将开展类别调整工作,今年工程类别的学位授权点原则上暂停动态调整工作,即:不得以动态调整方式增列工程领域或工程类别学位授权点;可撤销工程领域授权点,但不能用于新增其他学位授权点,也不再作为省级统筹增列的指标,且5年内不能以该撤销领域为主要基础,申请增列有关工程类别。
2018年新增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如确需撤销,不能用于新增其他学位授权点,也不再作为省级统筹增列的指标,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该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
请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附件2、3表格填报本年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有关信息,并于2018年9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办。
三、关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要求,为做好后续工作的统筹衔接,请吉首大学和湖南工业大学将本校特需项目验收材料(含电子版)于2018年9月24日前报送我办。
联系人:唐宏伟 马娟
联系电话:0731-85524190,84715491
电子邮箱:258818454@qq.com
材料接收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410016
附件:1.《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2.《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3.《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