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省级验收(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省级验收(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10号)和我厅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定于6月25日至7月15日对我省第一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进行省级验收,对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年检)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总结报告》 (第一批试点单位);
2.《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自检报告》 (第二批试点单位);
3.《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自评表1》(附件1);
4.《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自评表2》(附件2);
5.《典型案例》及其汇总表(附件3);
6.相关佐证材料(须包含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三方协议、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等)。
(二)纸质版资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
1.试点项目单位申报书(任务书)、实施方案;
2.经费使用情况;
3.现场汇报材料(PPT);
4.所有佐证材料或网站。
各材料要求见附件4。
二、验收或检查程序
(一)材料准备及提交
1.各试点单位须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校名称+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验收(年检)材料”,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2.各试点单位须于2018年7月1日前准备好相关纸质版材料,分类装订成册,以备现场检查验收。
(二)现场检查及核实
1.试点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含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间20分钟;
2.配合专家组现场检查试点项目相关资料及实地查验合作企业学徒培养情况。
三、其他事项
1.各验收项目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填写《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联系人表》(附件5),并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表格电子档报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2.试点单位要积极配合专家验收(年检)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3.验收专家7月1日到达第一个试点项目单位,专家现场考察期间的差旅费、专家费由省教育厅统一承担。试点单位负责当地餐宿的具体衔接安排。专家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1.高职:肖帅、刘婕,电话:0731-84714893;
2.中职:彭文科,电话:0731-88882736;
3.职成处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附件:1、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自评表1
2、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自评表2
3、典型案例汇总表
4、第一批试点验收及第二批试点年检佐证材料要求
5、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联系人表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5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