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表和推荐遴选典型案例的通知

湘教通〔2017〕433号
关于报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表和 推荐遴选典型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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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校,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厅决定对2012—2016年的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成果进行总结归纳,并遴选一批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案例,组织编印《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集》,向全省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表 2012—2016年承担教育信息化试点的单位请总结本单位试点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填写《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表》(见附件)。 二、推荐遴选典型案例 1.推荐遴选要求 (1)区域典型案例遴选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本地教育信息化发展程度、发展重点和发展需求,充分运用教育信息化区域运营权,在整体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应用或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学校典型案例遴选要求。信息技术在各学科、全体教师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等某些方面有创新性、高水平应用,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3)专项项目典型案例遴选要求。针对特定领域内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探索信息技术在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与服务、变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 2.推荐遴选数量 各市州推荐1—2个区域典型案例,2—3所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典型案例,1—2个专项项目典型案例,各高校推荐1个典型案例,已承担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的厅直属单位各推荐1个典型案例。 3.遴选材料体例 (1)基本信息。简述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基础、利用信息技术解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情境等。 (2)主要措施。针对面临的发展现状,结合教育信息化的要求和当地实际,开展信息化工作的主要做法、推进过程、关键事件和重要工程,突出过程性和发展性。 (3)成效和经验。开展信息化应用取得的成效,重点是问题解决的有效性,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以及代表性成果。 (4)进一步发展的思考。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展望未来发展的方向。 (5)字数在3000字左右。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案例情况和质量将作为绩效因素与教育信息化经费挂钩。 2.12月5日前,由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本地各试点单位的《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各普通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报送。 3.12月15日前,由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典型案例推荐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各普通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报送。 4.联系人:何丹,吴日云。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厅办公楼611室),联系电话:0731—89728326。电子邮箱19341861@qq.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总结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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