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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8-28 00:00 【字体:

 

                                 湘教办通[2017] 68 号


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

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院校,各独立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高校

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二、采集时间

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91—10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中,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

(二)各高校要明确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于99日前将《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彭玮婧、鲁璐青,电话:07318476484984714932(传真),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三)各高校继续沿用往年用户名和密码,在数据平台V3.0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平台登录地址为:udb.heec.edu.cn。请各高校进行数据填报前仔细阅读填报指南(可登录系统或在省级数据采集QQ群中下载)。

数据平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开发建设和维护,数据填报中如有问题,请直接咨询评估中心信息处工作人员。联系人:郭栋,电话:01056973163


附件: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828

湘教办通〔2017〕68号 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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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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