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特级教师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湘教通〔2017〕320号
关于推荐湖南省特级教师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守纪的评审专家队伍,确保我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公平、公正,我厅决定组建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专家库人选推荐范围包括:在职在岗特级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家;一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研员和教师;省外知名专家。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办事公道,廉洁守纪。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管理经验丰富,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高级职务,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满15年以上。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名额分配
专家库专家人选控制在600人左右,各市州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有关厅委直属单位可报不超过2名推荐人选。
四、工作要求
1.专家库专家人选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我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质量,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精心组织,真正把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过硬、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选专家库。
2.各地在推荐过程中,应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一线的特级教师,同时充分考虑学科和学段的分布平衡。
3.专家库专家人选须逐人填写《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各市州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填入《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见附件3)。上述表格连同Excel电子件由各市州于2017年9月25日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张思明,何国清;
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0731—82990352(兼传真);0731—84714916;电子信箱:63287570@QQ.com。
附件:1.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3.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