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7]150号
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校: |
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平安湖南”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平安校园建设工程”实际,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湖南省“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立项建设“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已3年或3年以上,且未进入第二轮建设周期的立项单位(自评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书面申请推迟验收)。
二、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书面材料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内容
对照《湖南省“平安高校”基本标准》《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基本标准》,重点检查立项单位平安创建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对综治安全工作人、财、物的投入情况;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校园及周边突出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实施及成效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方法步骤
1.申报单位自评。各申报单位对照《基本标准》和项目验收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自评并作出自评结论,自评结论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自评报告于2017年6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2.书面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书面评审通过”对象。
3.实地考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赴“书面评审通过”对象开展实地考查(具体方案和要求另行制定)。
4.审议。根据书面评审和实地考查情况,确定“拟通过验收名单”并报请厅党组审议。
5.公示。经厅党组审定同意后,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公示“拟通过验收名单”。
6.发文。网上公示期满无异议,省教育厅发文确认验收结果。
五、结果运用
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两类。对“通过验收”的单位,分别授予“湖南省平安高校”和“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并安排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待填报的《第二轮建设任务书》通过审定后,直接进入湖南省“平安高校”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第二轮建设周期。对“未通过验收”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其加大平安校园建设推进力度,力争早日通过验收。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市州教育(体)局和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并以此作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契机,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评,在自评工作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客观分析问题,对照创建目标查找差距,积极整改。提交的自评材料要真实、详实、具体,相关指标尽可能量化说明,便于验收组核实。凡发现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项目及经费支持,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张轶、刘喜;联系电话:0731-84743275、82243825;电子邮箱:1509353371@qq.com 、63268947@qq.com。
附件:1.2017年湖南省“平安高校”项目验收工作要点
2.2017年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验收工作要点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日
附件1
2017年湖南省“平安高校”项目验收工作要点
类别 | “平安高校”项目验收要点 | 验收方式 | 备注 |
制度 机制 | 1.成立“平安高校”建设工作领导机构的文件和最近2-3年研究维稳综治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 2.学校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年度综治考评等基础性制度文件及落实情况; 3.维稳综治安全责任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5.信息报送机制执行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经费 保障 | 1.学校安全保卫、消防、维稳等工作经费保障及使用情况; 2.“平安高校”建设项目奖补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估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隐患排查化解 | 1.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的工作台账; 2.定期开展安全稳定形势研判的相关记录; 3.开展消防检查的工作台账; 4.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三防设施建设 | 1.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力量配备情况; 2.校园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自动报警系统运行和使用管理情况; 3.重点部位门禁系统和防盗窃、防泄密设施安装使用情况; 4.校园消防、交通管理设施设备设置、使用与维护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
学校安全教育 | 1.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包括防范网络诈骗、拒绝不良校园贷、国家安全等); 2.专兼职安保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3.安全教育阵地建设情况(包括使用校园网、微信微博、广播电台、电视、橱窗展板等宣传阵地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4.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 |
安全重点工作 | 1.针对新进师生员工开展防范处理邪教甄别、心理疾病筛查情况; 2.对关注群体的教育稳控情况; 3.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未来发展 | 1.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平安高校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措施; 2.第二轮(2018年至2022年)“平安高校”创建规划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附件2
2017年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验收工作要点
类别 | “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项目验收要点 | 验收方式 | 备注 |
制度 机制 | 1.县市区成立平安校园建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和最近2-3年研究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纪要; 2.最近2-3年县市区综治委研究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的会议纪要或文件; 3.最近2-3年县市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和年度述职考评的相关文件材料; 4.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综治安全工作年度考评等3个基础性文件及执行情况; 5.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及执行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经费 保障 | 1.学校配备保安和技防建设经费的相关文件; 2.校车奖补经费的相关文件; 3.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省校车专项和平安校园建设专项经费开支的财务报表;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隐患排查化解 | 1.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涵盖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台账; 2.最近2-3年对县域内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依法处理的相关文件或材料; 3.最近2-3年对县域内涉校安全隐患的督办件及回复;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
三防设施建设 | 1.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学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情况; 2.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门卫、保安等人防情况(校园安保人员总数,其中持校园保安证上岗人数、持证上岗率等); 3.县域内学校C、D级危房面积数及使用情况; 4.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装使用一键式报警器的情况(已安装学校数、所占比例); 5.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装使用校园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已安装学校数、所占比例、县域内校园治安视频监控探头总数等);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抽查学校 | |
学校安全教育 | 1.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分层次、分学期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2.县域内中小学校开设《生命与健康常识》课程情况; 3.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应急演练情况(中小学校不少于每月1次,幼儿园不少于每季度1次);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抽查学校 | |
安全重点工作 | 1.2017年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的防溺水教育“四个一”落实情况; 2.2017年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3.县域校车运营模式和规范校车管理情况; 4.县域内学校食堂、商店规范管理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功能分区规范,卫生状况良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备水源的水质监测和规范管理情况; 5.县域内学校消防设施设备规范管理情况(消防栓、灭火器等齐全完好,学生宿舍消防通道畅通),中学实验室危化品规范管理情况; 6.县域内学校获评省级安全文明校园情况(不少于辖区内学校数的1%);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抽查学校 | |
未来发展 | 1.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整体水平预期规划达到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情况; 2.第二轮(2018年至2022年)“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规划情况;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抽查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