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通知

湘教通〔2017〕172号 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41号)的通知 |
各高职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请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内容,并修订各校《学生管理规定》,于2017年7月1日前报送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份)到我厅职成处906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稿到邮箱。 联 系 人:刘 婕、肖 帅 电 话:0731-84714893 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点击下载: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