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7〕14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中小学
安全文明校园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
现就2017年度“湖南省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已荣获市州安全文明校园并满2年以上的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均可申报。各市州申报“湖南省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的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数控制在本地中小学总数的0.15%以内。
二、申报学校自评于2017年6月1日前结束,申报表(一式三份)于6月10日前报送市州教育(体)局。学校在填报申报表的同时,须按条目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分盒(袋)装好备查。
三、市州复评于2017年6月30日前结束,市州初评报告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刘喜;联系电话:0731—82243825。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级终评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终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可从湖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网(网址:http://zzb.hnedu.cn/)或“学校周边办工作”QQ群共享下载。
附件:1.湖南省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
2.湖南省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评审计分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