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教办[2016]41号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 |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符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指导标准》的本科院校(含部属院校)均可自主申报。我厅在此基础上择优向教育部推荐4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请各申报高校于11月28日前,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五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29330035@qq.com。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