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中起点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 培养计划招生拟录取新生录取前公示 (第三号)
湘教办通〔2016〕112号 2016年初中起点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 培养计划招生拟录取新生录取前公示 (第三号) |
为加强我省2016年各类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16年全省拟录取新生(第三批)进行录取前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从9月12日至9月16日。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对此项招生工作及拟录取的新生进行监督。有关情况与问题可通过信函反映或举报,也可直接到受理举报地点当面反映或举报。凡来信反映或举报者,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所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应有真凭实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依法依规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9月12日至9月16日 受理举报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受理举报地点:湖南省教育厅后栋办公楼403房间 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481 邮政编码:410016 附件: 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拟录取新生名单(第三批)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
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拟录取新生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