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成果展示和路演活动项目的通知

湘教通[2016]389号 关于征集2016年湖南省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活动周成果展示和 路演活动项目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6年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定于10月举行,期间将举办双创成果展示和双创路演项目交流汇。现就征集参展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题展厅项目 (一)项目类型
2. “双创新平台”专题展厅的新型创业培育平台。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展示学校对双创新要素的释放、集聚与融合,在“双创”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3. “双创新力量”专题展厅的“双创代表人物”。集中展示近年学校“双创”工作中涌现的各类“双创”人物、团队及创业导师群体的典型事迹、创业创新故事、经历、项目、成果等。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应充分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创新型、代表性、展示性和宣传效果。 2. 项目应合法合规,符合相关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管理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设计与布展 参展项目以实物及模型演示、图文展板、视频播放、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集中展出。详细要求包括: 1.设计 (1)主色调:蓝色;辅色调:灰色。 (2)展板尺寸:宽度90cm,高度120cm。 (3)图文标准:图片像素300px;综合展厅每块展板限图片2张,每块展板文字内容不超过200字;专题展厅每块展板限图片2-3张,图片像素300px,每块展板文字内容不超过300字。 (4)限高限重:中央厅、序厅限高5.5m,其他展厅限高4m,所有实物类展品限高2.5m,限重2吨,大功率电子机械展品可现场协调供电问题。 2.布展 由组委会整体设计、统一布展,由组委会根据各参展方实际情况提供展板及其他配套展示物料(例如灯箱、展台、展柜等)。 二、路演项目 此次活动周通过“双创”路演交流汇,为天使期、种子期项目提供与创投机构、金融机构对接的平台,让项目方通过讲解展示和深入交流,避免投融资误区,推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创新创业与金融资本的进一步结合。 (一)路演项目征集 1.面向高校学生。项目应为初创型项目,同时具备原创性、真实性和典型性,合法合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项目应由2人以上的团队完成,并成功运作半年或半年以上,优先推荐具有一定市场基础的项目。 3.项目具有独特商业模式和商业价值,有内容可供演示。 4.项目具备完整的商业计划及其历史财务资料,有明确的项目属性、融资需求和融资标的范围。 5.项目类型和内容主要包括: (1)互联网信息化产业:包括电商o2o平台、移动端软件、网络游戏、网络垂直搜索引擎、人工智能系统、企业或软件管理系统、识别系统、农产品新型销售平台、农业电商项目、农业新型管理系统等。 (2)智能硬件制造业:包括VR虚拟现实技术、AR现实增强技术、可穿戴设备、开源硬件、小型遥控飞行器、智能机器人,3D打印机、智能家居、节能环保设备等。 (二)路演活动组织 1.项目持有方在申报过程中应提供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项目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合法机构开具的财务报表等。 2.组委会及所有参会人员均须承诺:除非得到本人许可,对项目商业秘密和项目路演个人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将项目路演的任何内容用于商业目的。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每高校须申报“双创新经济”专题展厅的重点成果、“双创新平台”专题展厅的新型创业培育平台、“双创新力量”专题展厅中的“双创”代表人物、本校学生“双创”路演交流汇的路演项目每类不得少于1项、不得超过2项。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向组委会推荐。 请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16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参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2016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路演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9月2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我厅科技处。 四、其他事项 此次活动周,由组委会承担相应组织费用;展品运输费、参与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参展单位自理。组委会秘书处可协助预约宾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 申立智 电 话:0731-84739947 邮 箱:4739947@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