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创业导师库通知(湘教通〔2016〕348号)
湘教通〔2016〕348号
关于建立湖南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导师库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湖湘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大力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推进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就业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建立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导师主要任务
1、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为这类活动提供咨询指导或评审评议等服务;
2、参加高校创新创业指导师资培训活动;
3、参加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相关活动;
4、受邀到相关高校讲授创新创业课程及相关讲座、论坛和指导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5、为省教育厅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6、承办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创新创业导师权利
1、由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发文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可续聘;
2、可受聘到各高校担任兼职教师;
3、应约赴高校讲授创新创业指导课、讲座,参与相关论坛等活动;
4、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
5、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开展相应的调研活动。
三、选聘条件
1、熟悉国家和省里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或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较深造诣;
2、校内外科学家、知名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专家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3、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公正廉洁、秉公办事, 组织性、原则性强,并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合作意识。
四、遴选程序
1、创新创业导师的遴选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审核、颁发聘书等程序进行。
2、推荐名额:各高校可推荐校内、校外导师各2名,各高职专科学校可推荐校内、校外导师各1名,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多推荐。
3、省教育厅对学校上报的自荐和推荐创新创业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将符合要求的推荐人选列入导师库。
4、实行导师推荐制扩充导师库。任意两名现任导师可联合向秘书处推荐新的导师候选人,经秘书处审核合格后,可聘任为导师。秘书处可邀请具有突出影响和代表性的各行业知名人士进入导师库。
五、创新创业导师的管理
建立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设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制定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管理制度,逐步构建以导师自律为主,行政规范为辅的导师库管理模式。
六、其他要求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建立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遴选与推荐工作。
2、请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稿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至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黄鹏;联系电话:0731-88966996;电子邮箱:250674982@qq.com。
附件: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政治面貌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
最后学历/学位 |
| 现任职务 |
|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 |
邮政地址及邮编 |
|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 |
| |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或创业工作简历(限200字以内) |
| |||
近五年来在(含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所获成果和奖励 | 请注明:成果名称、获奖年份、级别(国家和省级)
| |||
近五年以来担任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方面项目评审专家、社会兼职情况 | 请注明:评审项目名称、参与评审年份、级别(国家、省级和校级)
| |||
高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