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民族教育实地调研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通〔2016〕334号
关于开展全省民族教育实地调研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邵阳市教育(体)局,怀化学院,邵阳学院:
为做好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民族教育专题调研的通知》(湘教通〔2016〕245号),定于7月18日-22日,省教育厅联合省人大、省政协、省民宗委组成专题调研组赴部分市(州)、县(市、区)以及学校开展全省民族教育工作实地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组成员名单
此次调研分2组同时进行,名单如下:
(一)第一调研组
组长:曾四清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
组员:龙永福 省民宗委文教处副处长
杨昌江 省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
聂劲松 省教科院教育发展研究所所长
王海军 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科员
周文宾 江华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二)第二调研组
组长:龙晔生 《民族论坛》杂志社社长
组员:丁卿林 省民宗委宗教一处副处长
刘各文 省人大民侨外委办公室副主任
文春华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调研员
刘勇庆 省民宗委文教处主任科员
李进军 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主任科员
二、工作安排
此次实地调研在全省面上调研基础上,采用座谈研讨交流和入校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一)召开调研座谈会
1.主要内容:听取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工作汇报。主要围绕湘教通〔2016〕245号文件确定的调研提纲,发现我省民族教育工作中的亮点,提炼工作经验,查找突出问题,探讨推进下阶段我省民族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2.参加人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业务科(股)室负责同志,民族宗教部门有关领导,当地人大、政协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
(二)入校调研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农村教学点、城镇中心校,以及部分学前教育机构及高中阶段学校入校调研。重在从微观层面考察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发展中面临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实地调研学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要求
1.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根据湘教通〔2016〕245号文件精神,认真准备调研报告,准确统计各类事业发展数据,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
2.召开座谈会时,请各单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以及湘教通〔2016〕245号文件所要求的统计报表,现场发言要准确简练,避免重复,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通知相关县(市、区)教育(体)局认真做好实地调研准备工作,并明确1名调研工作联系人于7月15日前反馈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4.调研结束后5日内,请各调研组按照调研提纲要求,撰写实地调研报告(3500字左右),经所在组组长签字后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5.省教育厅、省民宗委各安排一辆7座商务车保障调研工作。住宿由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协助联系,费用由调研组成员按标准结算。就餐安排在教育行政部门机关食堂或学校教工食堂,餐费由调研组按标准缴纳。
联系人:第一调研组周文宾,电话:15399738072;
第二调研组李进军,电话:18684731566。
传 真:0731-84712883,电子邮箱:hnjytmjc@163.com。
附件:民族教育实地调研行程安排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1日
附件
民族教育实地调研行程安排
日 期 | 调研组 | 地点 | 工作内容 | 备注 |
7月18日 | 第一调研组 | 赴慈利县教育局 | 座谈,入校调研 | 因路途和工作进度原因,具体行程可能与计划安排有出入。请各单位联络员及时与调研组联系衔接调研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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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调研组 | 赴怀化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座谈,调研怀化学院 | ||
7月19日 | 第一调研组 | 永定区 | 座谈,入校调研 | |
第二调研组 | 靖州县 | 座谈,入校调研 | ||
7月20日 | 第一调研组 | 吉首市 | 州教育局座谈,调研湘西职院 | |
第二调研组 | 城步县 | 座谈,入校调研 | ||
7月21日 | 第一调研组 | 泸溪 | 座谈,入校调研 | |
第二调研组 | 邵阳市 | 市教育局座谈,调研邵阳学院 | ||
7月22日 | 第一调研组 | 返回长沙 | ||
第二调研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