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6]68号 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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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数据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均须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认真做好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请各校将本单位具体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附件2)于 二、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表表样、指标解释、统计软件及填报说明填报数据,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于9月30日前正式具函向我厅书面报送相关材料。 三、为切实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报送质量,我厅将于9月12日-14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在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二楼207室安排专人为各高校数据报送工作提供现场答疑与数据审核等服务。 普通本专科学校报送联系人:薛辉明,0731-88872068,hnadl@qq.com; 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报送联系人,肖帅,0731-84714893,9601868@qq.com。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 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