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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6-05-11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6] 200号

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有关厅委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育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拟在第32个教师节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为做好我省的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每个市州限推2名、每所高等学校和每个厅委直属单位限推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没有符合基本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我厅将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推荐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推荐工作要以事迹为基础,市州推荐时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重点是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

3.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201651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1。联系人:刘奇军 冯臻;联系电话:0731-84718000;联系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邮编:410016);电子邮箱:1019541686@qq.com

 

附件:1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

     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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