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法治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文艺调演活动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16〕23号
法治文艺调演活动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文艺调演活动的通知》(湘法治办〔2016〕3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校法治文艺汇演活动,并于5月10日前择优选送1个精品节目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U盘或者DVD光盘等数字形式报送,内容含节目视频和节目名称、表演形式、参加人数、脚本及其它文字稿等有关电子文档),我们将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择优选送3个节目报省委法治办。联系人:李林芳、李莉,联系电话:0731-84743239、85535605,邮箱:xcb@hnedu.cn。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文艺调演活动的通知
201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