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湖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和“禁毒教育优秀教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禁毒办《关于创建2015年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示范校的通知》(湘教通〔2015〕353号)精神,经学校申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教育厅和省禁毒办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长沙市浏阳市第九中学等10所学校为2015年湖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长沙市浏阳市第九中学教师邓鹏等10名教师为2015年湖南省“禁毒教育优秀教师”,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我厅联系,联系电话:0731—84743275(兼传真)。
附件:1.2015年湖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
2.2015年湖南省“禁毒教育优秀教师”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
2015年湖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
1.长沙市浏阳市第九中学;
2.湘潭市湘乡市东方红学校;
3.衡阳市第二十三中学;
4.益阳市沅江市大成学校;
5.常德市汉寿县第一中学;
6.郴州市永兴县第一中学;
7.怀化市溆浦县楚才中学;
8.张家界市慈利县第三中学;
9湘西州保靖县雅丽中学;
10.湘西州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
附件2:
2015年湖南省“禁毒教育优秀教师”
邓 鹏:长沙市浏阳市第九中学;
王 婷:湘潭市韶山市银田镇学校;
罗卫军:益阳市沅江市莲花塘学校;
胡 浩:常德市汉寿县第一中学;
唐弟伏:郴州市永兴县第一中学;
艾永辉:郴州市临武县第二完全小学;
陈建明:怀化市洪江市芙蓉中学;
陈银吾: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一鸣中学;
朱 浩:湘西州吉首市第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