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的通知

湘教通[2015]517号 关于推荐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
各普通本科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精神,扎实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我厅决定组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库。现就做好评估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每校推荐不超过6人;省属院校中,参加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每校推荐不超过5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推荐不超过4人。 二、推荐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 2.具有高级职称、深厚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或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并能熟练掌握评估政策、方法、技术; 3.作风严谨,务实勤奋,公正廉洁,团队意识强;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自愿参加评估活动及有关评估研究工作; 6.担任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或合格评估的专家优先推荐。 三、推荐人选结构 推荐人选须注意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学校领导、教务处长、评估处长等)与学科专业人员合理搭配。有丰富教学及管理经验、了解高等教育改革现状及“双师型”教师应分别占有一定比例。另外,请各高校适当推荐部分与本校学科专业教学合作密切、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情况的行业(企业)或实务部门专家,所推荐专家不占分配名额数。 四、推荐程序 请各高校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2)寄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彭玮婧;0731-84764849;gjc_hnedu@126.com。 我厅将严格按照专家推荐条件,认真审核学校报送的推荐材料,按标准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对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将不予遴选。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推 荐汇总表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