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通知

湘教通[2015] 471号 关于评选2015年 “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通知 |
有关市州教育局: 为表彰义务教育学校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促进我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实事助学基金会与湖南省教育厅决定今年继续在我省贫困地区联合开展“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吉首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二、评选名额 全省共评选150名。各县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被推选教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教师资格,在湖南省国家级贫困县和吉首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实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师生好评,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3.切实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德育工作,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 4.扎根乡村教育,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并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未出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 四、评选办法 1.学校推荐。所在学校民主评议,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必须在本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市教育局。 2.县市推荐。县市教育局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推荐程序,对各学校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坚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定的推荐人选应在县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市州教育局。 3.市州审核。由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等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级核准。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核准后,报送实事助学基金会,经实事助学基金会同意后,确定“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获得者名单。 五、奖励办法 “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获得者,由实事助学基金会、湖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评选工作基本要求 实事助学基金会是由国务院原总理朱镕基同志捐赠其全部著书版税而设立的公益性团体,“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的设立充分体现了镕基同志对我省教育事业和广大人民教师的深厚感情。相关市州和县市教育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坚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被推荐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对于评选出的获奖对象,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七、申报材料和时限 1. 请相关市州教育局在 2.请有关县市教育局认真做好评奖活动的档案管理工作,对评奖活动的每个环节,争取通过文字、照片、影像等媒质予以完整记录并保存。有关记录评奖活动的文件、新闻报道、照片、影像等资料,请在实事助学基金会和省教育厅公布“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获得者名单后及时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冯臻、刘奇军,电话:0731-84718000,邮寄地址:湖南长沙东二环二段238号 湖南省教育厅人事处304办公室,邮编:410016。 八、其他 “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奖金将统一拨付到县市教育局,请相关市州教育局汇总所辖范围内县市教育局财政账户及工作人员信息(式样见附件4,一式一份),于
附件:1.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推荐申报表 3.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湖南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奖金拨付账户及工作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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