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5〕667号)要求,我厅现组织开展2016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6年上半年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883名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919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2016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韩国、印度、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秘鲁、智利、新西兰等国志愿者岗位)须在2015年10月28日前报名。 2. 2016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泰国、印尼、菲律宾、缅甸、尼泊尔、美国、墨西哥等国志愿者岗位)须在2015年11月11日前报名。 (二)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1. 报名者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 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校审核。 三、推荐 各校审核本单位候选人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为符合条件者的《审核表》签字、盖章,附上《申请表》及其他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国际交流处公章)报送我厅国际交流处。2016年1—3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申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2016年4—6月赴任的志愿者岗位申请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选拔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2016年上半年志愿者岗位考试时间将在2015年11月中旬、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七、派出 志愿者派出实践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联系人:王涛 电 话:0731—84714936
附件: 1.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