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推荐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通知

湘教通〔2015〕442号
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推荐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教育对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和促进社区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找差距,做好本地区的社区教育工作。 二、每个市州可以推荐1-2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1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申报单位要满足文件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各市州教育局要对所推荐的申报单位提出明确详细的推荐意见。 三、各地推荐申报材料(纸质3份、电子版1份)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897,电子邮箱:18900770199@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