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5〕102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将《若干意见》的精神贯彻到自身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之中。二是要将《若干意见》与章程建设相结合,通过章程的制定与执行,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明晰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师生之间的权责关系。三是要将管办评分离落实到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工作之中,逐步建立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
贯彻中的情况和问题,请与我厅(委)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冯玮,电话:0731-84712615。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