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湘教通〔2015〕145号
关于开展“湖南省
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各市州宣传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媒体、高职学院、技工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有关“研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关于“建立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制度”要求,大力营造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良好氛围,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每年五月第二周为“湖南省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二、主要宣传内容 1、国家有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解读与宣讲。 2、服务产业发展典型。重点宣传职业院校对接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成绩。 3、校企合作育人典型。重点宣传职业院校与企业在订单培养、员工和师资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等方面形成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长效机制和取得的成绩。 4、就业创业致富典型。重点宣传职业院校毕业生通过学习掌握一技之长,进行就业和创业,让自己和家庭脱贫致富,甚至带富一方的典型。 5、岗位成才典型。重点宣传职业院校毕业生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在各行各业成为能工巧匠、技术能手和技能大师的典型,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氛围。 6、地方政府和部门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典型。重点宣传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党政领导大力支持区域或部门、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举措,推动职业学校特色发展,有效提升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的能力。 三、主要宣传方式 1、专题学习。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座谈会、宣讲会等,专题学习宣传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法规、政策。 2、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类媒体要通过专栏、专版、系列通讯报道等形式进行正面宣传。教育、人社行政管理部门、职业院校要在地方主流媒体开辟专栏,积极组织撰写专题文章,营造宣传氛围。 3、社会宣传服务。各地、各单位要组织职业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并通过上街道、进社区、入乡村等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和为民服务活动。行业、企业、社团组织和社区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并结合本单位、本团体、本社区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正面进行宣传,突出宣传本单位、本团体、本社区成员立足本职岗位,终身学习,就业、创业、创新的典型。 4、开放校园。活动周期间,辖区内各类职业院校要开放校园,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地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领导,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委派专人负责,制定职业教育宣传周工作方案,组织启动仪式及相关宣传、采访等活动,协调相关媒体、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积极参与。 2、各地、各单位在做好本地、本单位职业教育宣传的同时,主动挖掘、培育本地、本单位职业教育发展先进典型,积极配合国家和省里开展职业教育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3、各媒体要根据自身特点,综合运用消息、通讯、图片、访谈等多种形式,结合区域或行业职业教育特色和亮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招生等工作做好宣传,多方位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人民群众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围绕当年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全省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确定一个宣传主题。2015年首届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拟定的宣传主题是:“发展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的宣传主题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效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里宣传主题,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地方宣传特色。
7、终身学习典型。重点宣传在终身学习、社区教育、企业职工教育、农村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学习活动中表现突出,对于促进就业、创业、创优、创新、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的典型。
5、表彰奖励。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并遴选表彰有关职业教育的正面新闻报道。
2015年4月15日